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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开创“微电”新品类 工信部发布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国标
新出行原创 · 新闻

6 月 15 日,工信部对新版国标《纯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公开征求意见,8 月 16 日截止。

本次国标修改主要增加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定义和标准,新标准的推出将开创“微电”新品类,有效规范目前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企业鱼龙混杂的局面,将对微小型电动汽车市场规模快速扩张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主要定义与技术指标如下:

  1. 座位数: 不多于4座。
  2. 尺寸要求: 长度不大于3500mm、宽度不大于1500mm,高度不大于1700mm。
  3. 整备质 量: 不超过750kg。
  4. 车速: 30分钟最高车速大于等于40 km/h且小于70 km/h。
  5. 续驶里程: 不小于100km。
  6. 电池能量密度: 不低于70Wh/kg。
  7. 加速性能: 0 km/h~30 km/h 加速时间不大于10s。
  8. 爬坡性能: 通过4%坡度爬坡车速不小于20 km/h,通过12%坡度的爬坡车速不小于10 km/h。
  9. 低温性能:规定车辆在 -20 ℃± 1 ℃的试验环境温度下,浸车 8h 后,应能正常起动、行驶。
  10. 碰撞性能:正面碰撞试验车速规定为 40km/h 。

同时,关于纯电动车的技术标准条件,修改意见如下:

  1. 删除了车辆的动力蓄电池总质量与整车整备质量比值不应大于 30% 的要求,删除了对 4 座、 5 座乘用车,行李箱容积宜大于 0.3 立方米的要求。
  2. 增加对纯电动乘用车低速提示音的要求
  3. 纯电动乘用车的 30 分钟最高车速的最低车速要求由 80km/h 提高到 100km/h 。
  4. 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要求由 80km 提高到 100km 。
  5. 增加了电池能量密度不应低于 70wh/kg 的要求。

 

关于工信部征求原文,您可以点击这里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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