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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延两个月 广州将从 2019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国六排放标准
新闻
广州市环保局于 11 月 11 日发布消息称,将从 2019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轻型汽车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比征求意见时的时间节点“2019年1月1日”顺延 2 个月。这意味着,从明年 3 月 1 日起,只有符合国六标准的新车才能在广州销售;国五及以下标准二手车辆不能跨市转入广州;但在广州市内部流转过户的二手车不受环保标准限制。



国六排放标准被认为是全球控制汽车污染物排放最严格的标准之一,根据国家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规定,全国最迟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时间为:2020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相对宽松的“国六a阶段”标准,2023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较严格的“国六(b阶段)”标准。

此次审议通过的《方案》采纳了部分公众意见,将原征求意见稿中执行国六标准时间节点“2019 年 1 月 1 日”顺延2个月,并对 3 月 1 日之前已购买或已从外地转出国五标准汽车办理登记的过渡期适当延长,也就是“过渡期”。征求意见稿时“过渡期”为一个月,但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最终‘过渡期’为多长时间,还要看省政府的批复。”



据悉,广州已于今年 9 月全面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柴油,并计划从 12 月 1 日起全面供应国 Ⅵ 标准车用汽油,为提前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提供充足的燃油配套保障。

截至 2018 年 11 月 1 日,已有 554 个车型在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http://www.vecc.org.cn)办理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其中 553 个车型已达到“国六(b阶段)”标准。有关新能源汽车与国六标准的问题您可以关注:《“国六”排放标准即将实行 这些问题必须提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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